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的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书面形式确认。如果投资理财机构未经投资人同意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则该修改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投资人不同意修改,则可以要求维持原有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合同的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依照约定或者习惯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也没有习惯的,应当根据违约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给付对方损失的相应赔偿。
综上所述,在投资理财机构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中,如果合同条款需要修改,则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合同条款的单方面修改行为是无效的,投资人有权维持原有合同条款,并要求投资理财机构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