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五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18个月;
2、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实际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如广东省五级残疾人工资10个月;
4、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其他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如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费、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械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