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又决定分手的,根据当前的法律,因为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分手时将按同居财产分割。
确定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分手时双方将按以下方法处理:
1、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
2、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协议;
3、双方对同居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双方,分手时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将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一、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事实婚姻是可以分财产的。可以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事实婚姻实际上是可以对男女双方财产进行分割的。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相关法律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没领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