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即借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不必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四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四十五条: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归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并可以要求提前追偿或者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债权人可以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提前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