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6、其他。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