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提供依据,事故分类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通用性。每起事故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都可以从分类中找到明确的归属。
(二)分类内容详略适中。既能使事故统计分析的工作量最小,又能充分说明问题的实质。
(三)各类之间归类清楚、意义明确、互不包含。
(四)尽可能考虑与国际标准化趋于一致,以便于国际间安全信息的交流、比较和借鉴。
(五)便于用计算机来进行事故资料的管理和统计分析。
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系指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企业管理、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等有关的,违反劳动者意愿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伤亡事故包括: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及导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事故分类方法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的一般方法有两种:
1、经验式的实用主义的上行分类方法,由基本事件归类到事件的方法。
2、演绎的逻辑下行分类方法,由事件按规则逻辑演绎到基本事件的方法。
对安全生产事故分类采用何种方法,要视表述和研究对象的情况而定,一般遵守以下原则:
1、最大表征事故信息原则。
2、类别互斥原则。
3、有序化原则。
4、表征清晰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