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坏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父母参与出资买房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吗
父母参与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应根据以下具体不同情形确定: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二、民法典婚后父母出钱买房离婚应该怎样办
依照现行民法典,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夫妻双方离婚,该房产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是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要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才能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肤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