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申请补办的户口本;
2、具有到户籍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
3、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通常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出具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