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与其现况不一致的,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当事人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写清不一致的原因。户口本只是户籍证明,是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离婚时只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即可办理,不论户口本上登记的是已婚还是未婚。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时需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原件。第二种,诉讼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