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规定原告未按传票所载的时间到达指定审判地点,超过30分钟未出庭,法院将查明原告未到庭的相关情况,如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将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如无正当理由,将按原告撤诉处理,具体结果另行通知。
一、被告人拒绝出庭有以下几点后果:
1、失去了答辩权
原告有起诉权,被告则有答辩权,原、被告地位平等。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诉,他就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2、失去了部分利益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进行调解。调解中原告可以对自己的主张适当让步。调解结案的案件,有助于当事人各方更好地消除对抗、化解矛盾。而被告不到庭的案件,是不能调解的,从而被告也就彻底丧失了原告给予的让步利益。
3、增加了相应的费用
由于被告玩失踪,法院必须要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一次,判决一次,两次公告费必须由被告承担。如果被告到庭,则不会产生这笔费用。
二、被告在法庭上应该注意些什么
1、被告方上庭前先注意个人形象,穿着符合大众标准,女性不化妆或着淡妆,不标新立异 。
2、被告上庭后,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注意谈吐,不说脏话、气话,不抢话、插话,当需要你发言时再表达自己的观点,如果有律师陪同,则由律师为主陈述你的观点和证据,如果需要补充,请三思而后“言”,因为每个漏洞都会是对方向你攻击的“把柄”。
3、法庭以证据为主,辩论时也要据“理”力争,如果无理搅三分,在法庭上是没有用处的,反而让法官和陪审反感。
三、被告人的主要诉讼权利:
1、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