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1、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需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仅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可强制执行担保人。
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可在3年内被债权人追偿,担保人一般需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被追偿。
法律分析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主要有:
1、承担的责任不同,共同借款人必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担保人只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
2、诉讼时效不同,共同借款人的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债权,对于担保人来说,一般需要在保证责任届满6个月内。
拓展延伸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责任与权益比较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责任和权益。共同借款人是与主借款人共同承担借款责任的人,他们有同等的借款责任和权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担保人则是为主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人,他们的责任是在主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的权益相对较少,主要是在借款人违约时有权追偿。因此,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责任和权益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借款人承担借款责任,享有借款权益,而担保人仅负有担保责任,权益相对较少。
结语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责任和权益。共同借款人是与主借款人共同承担借款责任的人,拥有同等的借款责任和权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担保人则是为主借款人提供担保的人,承担在主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的还款责任。担保人的权益相对较少,主要是在借款人违约时有权追偿。因此,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责任和权益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借款人承担借款责任,享有借款权益,而担保人仅负有担保责任,权益相对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