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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单位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自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分析

单位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然而,如果劳动合同的终止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劳动法规定,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赔偿。例如,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加班费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然而,劳动合同终止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具体情况需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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