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干民兵就是在基层工作的、以其为基础和骨干的民兵。基干民兵相当于组织中的骨干、部队里的班长,普通民兵就是成员、部队里的士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八条 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
(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