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零售商承认假烟是其所售。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跟零售商进行协商。如果零售商非常干脆地给予赔偿,那么这个零售商就有售假的嫌疑。消费者在获得赔偿后,应打“12313”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第二,在明确卷烟出售店铺的前提下,零售商与消费者在卷烟真假上产生了分歧。这时,消费者可带着卷烟到烟草专卖局法规处进行真假鉴定,质检部门会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鉴定服务。
第三,消费者与零售商发生争议,零售商不承认消费者拿的卷烟是其所售,消费者也拿不出充足证据证明卷烟是这个零售商出售的,双方协商不成。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将卷烟送到烟草专卖局法规处(质检小组),如果经鉴定是假烟,法规处(质检小组)会联系专卖处,由后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消费者需要详细说明出售卷烟店铺的地址和店名,以便于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