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十三五”是我县全面推进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阶段。必须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把“十三五”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放到全县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全力以赴,开拓奋进,继续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改善民生作贡献。
法律依据:
《宁陵县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新要求,要求住宅与房地产业必须及时转型调整2015年,我县人均 GDP 已达到18645元,但城镇化率偏低,只有40.5%。按城市化率一般要求,到2020年我县城镇化率应达到60%。十三五期间城市规模、城镇人ロ将得到大幅度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呈现新变化,经济发展更加突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城市建设更加注重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改革开放更加强调市场主导、环境创新;社会建设更加重视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这些都为“十三五”期间,我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抓住转型机遇进行结构和目标调整,积极转变自身发展方式,不局限于住房发展自身贡献率,更加着眼于发挥行业的“反哺作用”,持续改善民生,努力实现“住有所居”,切实发挥对全县“经济”和“社会”两方面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