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投保人的权利如下:
1、要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的费用;
2、要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当被保险财产的风险明显降低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有权要求恢复合同;
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