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占有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1、占有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有五个区别:
(1)请求权人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被请求的对象不同;
(4)权利行使期限不同;
(5)功能与效力不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有哪些行使条件
1、请求权人应为占有人,非占有人即使对占有物享有合法的权源,也不能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2、须有占有物被侵夺。侵夺,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排除占有人对物的事实上的管领力;
3、相对人应为侵夺人;
4、占有物仍然存在并可返还,方可行使占有物返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