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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的追缴是怎样的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违法所得的追缴程序如下:首先,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果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原审理法院也可以受理申请。法院应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在7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应在15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范围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的官方网站予以刊登,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公示。如果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应当终止审理。如果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在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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