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政府部门作为被告需要积极应对原告的起诉。首先,行政机关需要写好答辩状,这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答辩状应该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进行逐一回应,明确指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其次,行政机关需要整理好证据材料,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行政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最后,行政机关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