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免税项目的税收筹划概述
提到免税,大家第一印象是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来讲肯定是利好因素,但实际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免税来讲却不一定。那么接下来,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应税与免税项目的税收筹划。
二、增值税免税项目与进项税不得抵扣
增值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不能准确划分的进项税按照免税收入与全部收入比例划分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三、免增值税与不免增值税的税负平衡点
现以向境外提供技术转让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为例讲解如下:某境内外资生产企业A公司进行某项新产品的研发活动,形成新技术后,A公司向其境外母公司转让该技术使用权,并收取技术转让费用;假设A公司在某月的增值税情况如下:当期销售产品收入100万(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技术转让收入10.6万;当期进项税15万(已认证,全部为无法区分的进项税);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其增值税额计算如下:当期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10.6÷106%×6%)-15=17.6-15=2.6万。
四、总结
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