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起诉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起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诉状应详细说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和证据等。
2. 立案审查:法院对诉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交诉讼费,并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 排期开庭:法院在立案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同时,法院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并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 开庭审理:在开庭时,法院会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在法庭调解环节,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主持下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如果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在宣判时,法院会宣布判决结果。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则可以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