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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定义和程序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三、起诉离婚的定义和程序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一方可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离婚,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双方自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调解书送达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处理

在诉讼离婚中,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男方有各种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依据法律应该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男方不具备起诉离婚的条件,则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五、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处理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则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则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男方有各种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依据法律应该判决离婚的,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在诉讼离婚中,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是法院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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