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房屋维修基金支配权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选举组成),这基金的钱只能用于该小区房屋维修保养。房屋维修基金保管、监督、管理是房产局物业管理所。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要转到买房人名下,只是表明这房屋已交维修基金及金额,不代表业主拥有这资金支配权。
 卖房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处理
1、按照相关规定,房子出售后,在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时,其相关的维修基本部分也将随房子一起过户。因此,归买家所有。但如果卖房方之前没有缴纳过房屋维修基本,那么,第二次交易时,买方需要按照房子成交价的百分之二补交房屋维修基金。另外已经购买的公房的房屋性质比较特别,所以房屋的维修基金也是没有缴纳过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已经购买的公房在交易时,购房者需要安装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二缴纳维修基金,这样交易方才算是合法有效的。
2、不过如今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屋维修基金由谁承担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表述。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房屋维修基金缴存人与产权人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约定好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更名)。
3、因为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因此无论卖方和买方都无法进行提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卖方一般没有问买方单独索取补偿的。如果卖方希望买家承担公共维修基金,好的方法是把希望买方承担的部分报在房屋总价当中。
三、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怎么使用?
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
在没有成立委员会的小区,如果业主想要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话,应该在发生公共设施或者公共面积严重损坏时,需要由业主提出申请,并经过小区业主总户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或者经过占地总面积超过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由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向相关管理部门(住建局物管科)提出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申请,住建局物管科核查完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还需要在小区进行维修公示并确定预算金额。公示期满,实施招标事项,并按照相关程序施工。工程完毕后,经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按确定的金额结算。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