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配偶是否需要签字?担保的债务中,配偶签字与否的影响是不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还债,配偶必须签字;但如果配偶没有签字,债权人只能向签字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此外,不能作为担保人的情况包括夫妻关系、外地户籍以及没有经济来源等。担保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因为其责任在于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
法律分析
一、做担保配偶也必须签字吗
1、做担保配偶不是必须签字,如果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还债的配偶必须签字;但是如果担保的债务,配偶没有签字的,债权人只可以向签字了的一方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做担保配偶不是必须签字的,除非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还债的情况下,配偶才需要签字。如果配偶没有签字,债权人只能向签字方追求担保责任。此外,担保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能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不能是外地人群,也不能没有经济来源。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因此经济能力是担保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