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有:
1、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过于集中;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过多,人员、财务、资产与控股股东未分离,控股股东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侵占上市公司大量资源;
3、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
4、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