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事人不想让民事诉讼案件的裁决文书出现在裁决文书网上的情形,但并不属于不能将判决文书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决文书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