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的人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有资格办理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人。
法律分析
被拘留了,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拓展延伸
被拘留后是否有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拘留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的人在一定条件下是有取保候审的权利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拘留的人在被依法拘留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具体是否能够取保候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包括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如果被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等方式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无罪,而是在等待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因此,被拘留后是否能够取保候审,最终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拘留的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有取保候审的权利。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社会危险性等因素需要综合考量。取保候审并非无罪,而是在等待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被拘留后是否能够取保候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和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