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二手房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如果房屋属于居住用地,那使用年限是七十年,那二手房的剩余使用年限就是七十年减去从取得土地出让权已经使用的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