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中国银行:活期存款利息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息1.43%,六个月利息1.69%,一年利息2.1%,两年利息2.73%,三年利息3.575%,五年利息3.575%。
2、工商银行:活期存款利息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息1.43%,六个月利息1.69%,一年利息1.85,两年利息2.52%,三年利息3.3%,五年利息3.3%。
3、建设银行:活期存款利息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息1.43%,六个月利息1.75%,一年利息2.1%,两年利息2.94%,三年利息3.85%,五年利息3.85%。
4、交通银行:活期存款利息0.3%,定期存款三个月利息1.43%,六个月利息1.69%,一年利息1.95%,两年利息2.73%,三年利息3.52%,五年利息3.5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 商业银行依法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但法律规定其有关业务接受其他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监督管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