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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的情形的特点

2024-03-02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有:

(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①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③被胁迫参加犯罪的、4犯罪后自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

(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自首犯;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受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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