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一致,若没有约定,则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抵押权设立时的公证费、登记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商品价格及有关费用等因素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抵押权的设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收取抵押登记以外的费用。”
综上所述,抵押登记费用应由抵押人承担。若合同中未有明确约定,则需参考交易习惯、商品价格及有关费用等因素进行协商。同时,除抵押登记以外的费用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