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需申请复核,不能直接诉讼。申请复核须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且只能复核一次。申请时需明确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直接诉讼。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争议解决途径及程序
当涉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引发争议时,存在多种解决途径及程序。首先,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解决,通过友好谈判达成共识。其次,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向相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如果行政复议未能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将提供证据、辩论观点,并接受法院的调解或判决。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途径,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裁决。总之,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遵守相应的程序,以便有效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引发的争议。
结语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引发争议时,当事人有多种解决途径及程序可选择。可以协商解决、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或选择仲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并遵守相应程序,以便有效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