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积分入户,12项加减指标,积满100分即可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情况申请成都户籍或享受对应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 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东部新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办理窗口申报积分和积分入户。
第六条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积分申请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积分入户资格申请办结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积分申报时间自2020年11月6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