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是怎么产生的
当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得不面临破产时,就要开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清算组(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二、公司解散通知包括什么内容?
公司解散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详细住所等;
2、公司解散的原因,可以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需要解散公司;
3、公告日期,解散公告应当向所有债权人公告,最后是破产清算。
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法人股东能不能作为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是自然人,依公司具体形式有不同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
(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