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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公司注销的新手段

2023-10-23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公司破产清算期间,劳动争议仍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将破产企业或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代表破产企业参与仲裁活动。清算完毕前,财产不得分配给股东。

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注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法人地位仍然存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结语

在公司注销的情况下,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时仍可将公司或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可成为共同当事人。在破产清算阶段,公司财产清偿后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或持股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有权利申请仲裁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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