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三千元指财产案件争议标的的,交纳50元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案件受理费;属于执行金额的,申请费交纳50元;属于财产保全数额的,申请费交纳50元;其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