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办案有以下程序:1、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2、侦查,对于被拘留的重大嫌疑分子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3、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查明并且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4、审判,审判阶段会经过一审、二审、再审。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1、检察院可立案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按鄙人理解,该类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