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反担保,应当遵循的原则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则。第三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一、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
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1、平等原则,合同订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即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反担保抵押登记的依据和前提有什么
反担保抵押登记的前提是: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反担保依附于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
三、订立合同有什么原则
订立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4、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