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反担保条件是什么?
反担保是指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它的实质本身和担保并无差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下为反担保的几个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下为反担保的几个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