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具备的要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当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债务人才能向第三人提供反担保;
四、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以书面形式办理。依法需要登记或者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移交占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