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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捕15天是第16天放人嘛

2023-11-0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刑事拘捕十五天一般是第十六天放人。刑事诉讼中的拘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我国拘捕所条例规章:被拘捕人拘捕期满,拘捕所应当按时解除拘捕,发给解除拘捕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执行拘捕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刑事拘捕15天放人的标准

刑事拘捕15天放人概率无法判断,刑拘一般最多37天必须放人。

对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置: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捕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捕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捕人,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捕14天放人过程

刑事拘捕满14天,只有申请取保候审批准后才能出来。

刑事拘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捕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捕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羁押期内不能办结的处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章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九条 超期强制举措的处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举措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举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举措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捕所条例》第三十条 被拘捕人拘捕期满,拘捕所应当按时解除拘捕,发给解除拘捕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捕所条例》三十二条 执行拘捕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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