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服务前应当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对于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也应当进行风险提示。若基金公司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投资者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等违反合同诚信原则的行为,受违约方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二条 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三)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充分揭示相关的投资风险;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充分披露基金的投资策略、运作方式、风险收益特征等信息,并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净值表、定期报告等文件中予以公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证券服务机构不履行诚信义务,给出具体警示和说明的,视情节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损害赔偿责任;没能给出具体警示和说明的,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