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车安全一直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如果营运客车辆载客超员未达20%的,罚款200元至500元,扣6分。营运客车辆载客超员达到20%以上的,罚款500元至2000元,扣12分。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客车超载的严格处罚,在保护乘客安全的情况下也保护了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