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和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两种担保制度。保释适用条件相对宽松,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以申请保释。取保候审适用条件较为严格,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的妇女等。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保释并非我国司法制度,是指对于已经被关押的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的司法制度。取保候审是我国的刑事司法担保制度,即对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保证被取保的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保释的适用条件相对宽松,嫌疑人在收到犯罪指控或者被宣告有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可以适用保释制度;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逮捕或者正在签发逮捕证,均可准予保释。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危害社会的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结语
保释与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司法中两种不同的担保制度。保释适用条件相对宽松,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以申请保释;取保候审适用条件较为严格,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不会发生社会危险的情形,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情形。保释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