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保证人应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否则将承担责任;司法解释规定,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拒绝提供藏匿地点将追究刑责。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可以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如果发现被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跑了,必须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否则,要依法承担责任。此外,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或者保证人明知被告人藏匿地点但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对保证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保证人的责任:被取保候审的人逃跑后,保证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当被取保候审的人逃跑后,保证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在提供保证金或担保责任时,承担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出庭应讯的义务。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逃跑,保证人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责任的严重程度将取决于保证人的行为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保证人应当谨慎履行保证责任,确保被取保候审的人不会逃跑,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
结语
保证人在被取保候审人逃跑后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有义务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出庭应讯。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逃跑,保证人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保证人应当谨慎履行保证责任,确保被取保候审的人不会逃跑,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取保候审人的逃跑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以便追究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