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捕的行为人,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被拘捕14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章,刑事拘捕最短为三天,最长为三十七日。而且37日的情况,针对的就是重大复杂的案件,例如认、流窜作案,涉嫌多个犯罪地的案件;2、多次作案,行为人屡次实施了诈骗罪;3、结伙作案,行为人与他人结成犯罪组织,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犯罪行为。具体来说,诈骗罪是指,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欺诈的手段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必须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能够成立。对于小额的欺骗行为,并不能成立诈骗罪。但是,行为人可以直接请求对方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捕:(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