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为父母看病的借款一般不算共同债务,因这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应当由借钱的这一方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另一方对这个债务进行签字确认的,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
丈夫借钱的话,那么妻子一般是不需要还的。除非丈夫借钱时是与妻子一起借钱的,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其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要一起偿还,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丈夫借钱一般妻子不用还,除非符合上述的法定情形。
二、离婚时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对于离婚时的债务,首先要确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用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的债务;
2、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未经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虚构债务、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5、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夫妻有婚内财产协议,第三人知道协议的,以夫妻一方自己的财产清偿。
三、离婚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有债务的,如果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就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另一方就需要向债权人承担偿还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