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请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前,为确保案件执行或难以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申请财产保全需缴纳申请费,费用标准根据实际保全财产数额确定。法院还可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其他方式进行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
一、法院申请保全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二、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有什么范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财产进行保全的,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具体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申请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同时,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结语
保全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对于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判决前法院可以对涉案财物采取保全措施。保全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申请费,费用标准根据实际保全财产数额而定。同时,法院还可以采取责令提供担保等其他方式来保全财产。以上是关于法院申请保全及其费用的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