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里不可以不劳动。
监狱管吃管住,可是又不能白吃白住。按照规定,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期间是需要进行劳动改造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服刑人员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监狱在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时,应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是什么?并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因劳动致伤残的罪犯,只要不是故意违反规定,均应得到监狱提供的人身损害赔偿。
服刑人员进行狱内劳动一是可以打发时间,二是学习一门技能,保持工作状态,出狱后不至于跟社会脱节。
通过劳动改造服刑人员还可以每月获得一定的报酬,这些报酬可以用来狱内消费,也会获得一定的考核分可以累积下来申请减刑。
监狱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用以维护安定的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暴力机构,罪犯自被押送关押在监狱强制接受教育改造之日起,与监狱建立起体现国家权力的特殊关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