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六)登记审查核准
(七)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一、房产证丢失补办需要什么资料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二)登报报纸;
(三)遗失具结报告;
(四)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
(五)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六)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
(七)委托书。
二、房产证怎么挂失
(一)房产证挂失的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